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《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技术指南》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共手机买足球的app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以及《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》有关要求,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工作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技术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(https://www.mee.gov.cn)“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
各机关团体、行业协会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。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,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意见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联系人: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赖柏民
电话:(010)65646272
邮箱:jdzfyc@mee.gov.cn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
邮编:100006
联系人: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刘健
电话:(010)84756885
邮箱:wryjk2022@acee.org.cn
附件:
1.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2.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技术指南(征求意见稿)
3.《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技术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4.反馈意见建议格式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2025年4月27日
(此件社会公开)